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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

第一條 : 年度 
本會財政年度與本會年度相同。 

第二條 : 會費 
所有基本會員須於入會時繳交全數會費,即其由入會至畢業年數之會費。 
所有資深會員須每年繳交會費。 
本會會費之增減,須交由代表會通過。 

第三條 : 
退會所有會員繳交之會費,在任何情況下將一概不予退還。 

第四條 : 籌款 
本會於有需要之情況下,可自行舉辦籌款活動或聯絡贊助,以籌募本會經費。 

第五條 : 財政預算案 
幹事會財政須草擬全年財政預算案,並提交會員大會,於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中通過。 

第六條 : 財政報告    
幹事會財政卸任後,須於幹事會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,提交全年財政報告,經會員大會審核通過並公佈之。若幹事會未能於六個月內提交,而沒有合理解釋,經代表會通過,得譴責之。 

第七條 : 負債 
如本會因公務負債,全體會員得平均分擔。 

第八條 : 代表會行政費用 
代表會行政費用及常務經費由幹事會批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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